1.犍为县清溪镇五龙村党支部原书记史兴军违规使用项目资金问题。2019年6月至2020年1月,在清溪镇五龙村“农民工文化驿站”项目建设中,史兴军以开展工会活动名义,违规使用项目建设经费8360元,用于组织村组干部、村民代表等聚餐。史兴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8月,史兴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退赔。
2.井研县东林镇打鼓滩村原12组组长沈清华“坐收坐支”项目资金问题。2014年至2019年,东林镇打鼓滩村在实施“一事一议”通组道路硬化项目中,沈清华收取村民筹资款1.1万余元和施工方退回多拨付的工程款3700元后,不按规定入账,直接用于支付项目建设费用、车费等。沈清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7月,沈清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马边彝族自治县原民主乡副乡长江堡项目验收把关不严问题。2019年,江堡在组织对原民主乡畜禽养殖示范项目和光华村畜禽养殖示范项目的验收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未对照设备清单、工程量清单等与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比对,未发现项目施工方不按要求采购相关设备及施工等问题,造成多支付工程款13.49万元。江堡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5月,江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多支付的工程款已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