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沙湾区原城市管理局局长郑福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主任郑勇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7年,四川某物业管理公司在获知沙湾区将采购环卫作业服务项目后,宴请郑福海、郑勇了解相关情况。2021年9月,郑福海、郑勇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五通桥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余汶桃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18年3月,余汶桃邀请10名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其女儿婚宴,并收受上述人员礼金共计7700元。2022年3月,余汶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3.峨眉山市绥山镇退休支部党员何玉勤违规公款购买烟酒用于接待问题。2018年5月,何玉勤违规用公款购买4条香烟、3件白酒、4件啤酒,合计1472元用于接待。2021年12月,何玉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