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9日中国共产党峨眉山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峨眉山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18年3月9日在峨眉山市召开。出席会议的市纪委委员24人,列席130人。
峨眉山市委书记陈长明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乐山市纪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讨论了陈长明同志的讲话,审议通过了谭勇强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牢记使命担当 忠诚履职尽责 奋力开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征程》工作报告。
陈长明同志的讲话,充分肯定了峨眉山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深刻分析了当前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和挑战,从着力抓好政治建设、着力巩固正风反腐的良好态势、着力落实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四个方面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目标任务。全会认为,陈长明同志的讲话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思想深刻、催人奋进,体现了市委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力,“四个着力”彰显了市委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政治担当,为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会议指出,过去的一年,峨眉山市纪委在乐山市纪委和峨眉山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扎实开展“护根”行动,从严惩治基层腐败,积极稳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
会议强调,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委、省纪委、乐山市委及纪委全会部署安排,紧紧围绕峨眉山市委中心工作,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正风肃纪,高压惩治贪腐,加强自身建设,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峨眉提供坚强保证。
第一,强化政治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不松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章执行和中央、省、乐山市及峨眉山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落实两个责任“七步工作法”,深化有效机制,强化问责追责,督促责任落实。
第二,坚持稳中求进,持续深化改革不懈怠。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规范监察职责权限,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持续推进派驻机构改革,通过国家监察、巡察监督、派驻监督三个全覆盖,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体系。
第三,全面查纠“四风”,深化作风建设不停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及相关实施细则精神。深化“四风”专项治理,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对“四风”隐身变种、反复反弹、顶风违纪等突出问题从严查处,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
第四,注重源头预防,加强教育监管不放松。强化纪律教育和示范引领,正面营造崇廉拒腐舆论氛围。注重警示教育和日常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自觉按党的纪律规矩办事。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容错纠错机制,为干部大胆改革创新撑腰鼓劲。
第五,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惩贪治腐不手软。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重点查处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案件,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严惩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
第六,巩固“护根”成效,整治基层腐败不动摇。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突出环保和安全监管执法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建立基层干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廉洁风险迹象清单,规范村(社区)微小权力。对工作开展不力、失职失责的党委(党组)和纪检组织“双问责”。
第七,突出政治巡察,确保巡察工作不缺位。深入开展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和“回头看”机动巡察,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完善巡察工作制度,加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力度,建立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制度,发挥好巡察利剑作用。
第八,锤炼过硬队伍,加强自身建设不打折。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知识教育,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持续推进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坚持刀刃向内,对执纪违纪行为坚决查处,严防“灯下黑”,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乐山市纪委和峨眉山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砥砺奋进,为加快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峨眉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