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党内监督 从严执纪问责
奋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在中国共产党峨眉山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7年2月24日)
谭 勇 强
我代表中共峨眉山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峨眉山市纪委在乐山市纪委和峨眉山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依纪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开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层层传导压力,主体责任担当得以强化。市委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市委主要领导多次听取市纪委主要负责同志的工作汇报,对乡镇党委书记和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进行集体约谈。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工作22项。市委牵头抓总、全面负责,将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逐一分解到牵头市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整改落实,目前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书两册”管理,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364份,向分管市领导和相关单位发送党风廉政建议书50份,112名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提交了年度述责述廉报告,有效督促了各级党委(党组)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加强监督检查,保障发展作用有力凸显。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对换届纪律、重大项目、脱贫攻坚等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组建4个换届风气督查组,深入各乡镇蹲点督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68个;认真核查2480余人次考察对象党风廉政情况,一票否决2人;编印发放《村(社区)换届警示教育手册》4200余本;抽调18名纪检干部担任村(社区)“两委”换届风气监督现场督查组组长,将换届风气监督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加强对政府投资重点项目的廉政监督,对10个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工程增量进行审查,审减资金5600万元。对583户建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开展“挂图监督”,发现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问题5个。紧盯脱贫攻坚关键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81个,立案查处2件2人。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2个,立案查处3件3人、诫勉谈话2人。开展村集体资金管理专项督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8个。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6起,安全生产专项督查2次。开展廉洁征兵、事业人员公招等工作全程监督,参与相关问题调查2件。开展整治城乡私搭乱建、乱种乱养工作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督查,通报单位1个,约谈6个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责令3个乡镇作大会检查。
——坚持教育为先,党员廉洁意识显着增强。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以及市委党校培训的重要内容。市纪委派员向党校培训班学员、乡镇、市级部门及国企党员上廉政党课32次,向科级以上干部发送廉政短信5000余条、优秀家规家训彩信1000余条,组织1000多名中小学生及家长开展“家风传承”诵读活动。组建反腐倡廉信息宣传队伍,在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发表工作动态180余条。组织换届后39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赴雷马屏监狱开展警示教育,由南充拉票贿选案主要服刑人员现身说法。选取外地及我市查处的典型案例编印《正风肃纪》警示教育读本,发给党员干部学习。开辟廉政宣传新阵地,在78台出租车上安装廉洁宣传标语,印制发放廉洁年画3000余份。
——深化正风肃纪,社会发展环境持续优化。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乐山及我市“十项规定”精神,紧盯重要节点,加强监督检查,立案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9件10人。持续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立案查处45件48人,占立案总数的65%。加大机关作风暗访力度,通报批评7个单位,立案查处5件5人。在全市干部中开展违规入股农村信用社专项清理,督促88人作股权转让处理。开展“吃拿卡要”问题专项整治,约谈提醒16人,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8个。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全市党员干部3500余人作出拒绝收送礼金书面承诺,27名领导干部向市纪委主动报告了婚丧喜庆事宜。开展行权平台运行情况专项督查3次,针对个别单位行政事项录入不及时等问题,对相关部门进行集中约谈提醒。
——运用“四种形态”,执纪问责力度不断加大。坚持抓早抓小,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常态化开展监督提醒问责。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组织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13件,谈话函询31人次,立案69件74人(其中科级干部12人),结案6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1人。坚持惩处与保护相结合,诫勉谈话10人,对反映失实的56件信访问题予以澄清,按期恢复党员权利1人。组织5个案发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督促建章立制。对13起典型案件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对省委巡视发现的21个问题线索逐一调查核实,立案7件8人,移送司法机关7件。
——打磨巡察“利剑”,震慑遏制实效逐步彰显。市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巡察工作。调整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发巡察工作办法,配齐配强巡察办干部,组建4个巡察组,选配8名专职巡察干部,实现了巡察工作从探索试点向统一规范的转变、巡察办从议事协调机构向市委工作部门转变、巡察干部从临时抽调到专职的转变。2016年,对10个单位开展巡察,发现问题118个,交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问题54个,反馈被巡察单位整改问题64个。对已巡察过的10个单位开展“回头看”,全面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积极改革创新,队伍履职能力有效提升。认真做好市纪委派驻机构和内设机构改革各项工作。完成市、乡镇纪委换届工作。制定了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5年规划,选派13名纪检干部赴上级纪委跟班学习,参加上级纪委和外地高校举办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培训87人次,开展主题征文和演讲比赛,全面提高纪检干部能力素质。强化系统内部监管,严防“灯下黑”,立案查处3人,诫勉谈话1人。
回顾过去一年工作,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上级纪委和市委坚强领导,得益于全市各级党组织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得益于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支持、民主监督,得益于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在此,我代表十四届市纪委常委会向关心、支持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位委员、广大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得还不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少数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还不够强;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存在;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时有发生;纪检监察干部整体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认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7年工作的主要任务
2017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紧紧围绕市委工作主题,坚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严在日常,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用担当诠释忠诚,推动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
——强化党内监督,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守职责定位、主动担当作为,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一是严明纪律要求。强化“两准则四条例”的宣传贯彻,营造人人明责任、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强化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违纪必究。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对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对全市重大工程项目、脱贫攻坚项目同步实施“挂图监督”,督促主责单位履职尽责,保障政令畅通。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严肃查处各行其是、各自为政,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保障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顺利推进。三是严格问责追究。对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虚化、党员意识淡化造成严重问题的乡镇和部门,严格实施“一案双查”,决不搞下不为例。
——落实“七步工作法”,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认真落实“明、询、查、考、述、评、究”七步工作法,形成压力层层传导、责任环环相扣的落实体系。一是明责。向主体责任人发放《责任落实告知书》《履行主体责任承诺书》《任务落实督办书》,不定期向党政领导干部发送其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问题《专题报告》。二是询责。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纪律审查、反腐倡廉舆情、满意度测评以及巡察监督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定期向相关党政领导干部分别发函提醒,对存在潜在问题的单位和纪检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询问,督促开展治理。三是查责。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巡察,在巡察结束后明确提出责任追究意见。组织监督检查组定期对履行“两个责任”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四是考责。在干部考察时同步考察其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情况,在干部任前考规考纪,在年度考核时专题考责,对履责评价差的建议暂缓提拔或不予提拔。五是述责。继续推行乡镇和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在纪委全会年度述责,接受现场质询、民主评议。六是评责。坚持半年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将主体责任履责情况纳入测评重要内容,对排名靠后的进行约谈。七是究责。全面推行“一案双查”,以制度化问责推动责任常态化落实。
——坚决查纠“四风”,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乐山及我市“十项规定”精神,深化专项整治,严肃查纠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节礼等问题。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要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认真开展“护根行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持拔烂根,以问题村、信访集中村、贫困村为主战场,严肃查处在脱贫攻坚等工作中滥用职权、暗箱操作、优亲厚友、贪污侵占、截留挪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骗取套取资金等方面的典型问题;坚持理乱根,健全完善村集体“三资”管理、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民生资金项目监管机制;坚持治病根,开展对党员干部庸懒散浮拖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坚持育新根,发挥乡镇、村(社区)纪检组织作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教育,打造村级廉洁文化教育基地,针对村、组干部开设“坝坝课堂”,大力培育新风正气。
——加强纪律审查,进一步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加强日常管理监督上下功夫,认真执行廉洁风险迹象记分管理制度,对党员干部轻微违纪行为及时进行咬耳扯袖、教育提醒,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严格分类处置线索,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谈话函询、纪律处分等方式开展执纪审查。坚持去存量、遏增量,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严肃查处违反党的“六大纪律”的问题,特别是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行为,要敢于亮剑、铁面问责、毫不留情,切实把纪律的标准立起来、监督紧起来、处理严起来,真正形成自觉遵守、严格执行党纪条规的良好局面。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健全行政执法中查处党员干部违法线索移送机制,深刻剖析典型案件,认真执行案发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注重建章立制,强化震慑教育作用。
——强化权力约束,进一步推进源头防腐。在重点领域深入推进“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完善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和监察平台工作规则,建立约谈函询、通报、问责、线索移送等长效机制。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思想建党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两准则四条例”,全面开展普规普纪活动。融合峨眉山特色,深入挖掘佛教文化、乡贤文化中的廉洁文化基因,打造“廉文化”精品,推进“传家规、立家训、树新风”活动。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网络等新媒体,推动廉政文化内容形式和传播手段创新。开设“随手拍”群众监督渠道,把纪委监督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结合,营造崇廉尚洁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甄别容错免错情形,严格容错免责程序,注重日常监督,加强提醒警示,坚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积极为党员干部澄清问题,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
——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强化巡察监督。强化政治巡察,以“六大纪律”为尺子,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以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双管齐下逐步推进巡察全覆盖。今年将对6个乡镇和18个部门开展3轮巡察,巡察工作延伸至村(社区),对已巡察过的单位开展“回头看”,全面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建立巡察反馈问题问责制度,对落实整改责任不力的严肃问责。健全巡察与纪检、组织、信访、财政、审计、政法、发改等部门协作机制,完善巡察工作配套制度。注重巡察结果运用,规范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分类处置,建立联动机制,纪律检查要与巡察监督无缝对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依规依纪处置,实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严格自我监督,进一步打造过硬队伍。开展“保持谦抑品格,做合格纪检干部”活动,以“嘉言懿行”为标准,以“淬火工程”为导向,搭建好“嘉廉话·峨眉”讲堂学习交流平台,全方位、多渠道、分层次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实现向我市党政机关全面派驻纪检组织。巩固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成果。积极探索纪委委员、特邀监察员发挥作用的措施和办法。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把纪委的自我监督同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等有机结合,坚持刀刃向内,严厉惩处违纪违规纪检监察干部,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队伍。
各位委员,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乐山市纪委和峨眉山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克难攻坚,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以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助力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